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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升集团: 旭升集团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26 20:27:16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0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资料图】

        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

资)

 〔2023〕242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

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要求将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

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审核机构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并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

根据最新审核意见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的相关内容作补充修订,现根据规定对

修订后的文件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

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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