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喜欢看推理小说和影视剧的朋友们,对“完美犯罪”这个词汇一定不陌生,这些文艺作品中的诡计,往往炫目烧脑又精巧绝伦。不过在现实中,犯罪案件通常就要“平淡”得多,大部分案子之所以成为悬案,更多是受限于技术水平、信息受限或者警方办案不力的缘故。
今天的这起案子,发生在1996年,媒体将它称为“最接近完美的犯罪”,真凶距离逃脱法网,真的只差一步之遥——如果没有那块劳力士手表的话。
(字数11,998)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尸体上的劳力士
1996年7月28日傍晚时分,在英国德文郡的布里克瑟姆(Brixham),一个名叫约翰·科皮克(John Copik)的渔夫正愁眉不展。
布里克瑟姆是个渔业小镇,此时正值捕鱼旺季,大大小小的渔船也蜂拥而至。约翰·科皮克今天运气不佳,除了砂石和海草几乎一无所获,于是他决定,将渔船驶向更远的海域试试运气。
(布里克瑟姆的渔船)
科皮克又航行了6英里(约10公里),来到当地人称之为“岩石礁”(Rocks)的地方。一小时后,随着起网机的转动,沉甸甸的渔网被从海中拖起,倾倒在甲板上面,在活蹦乱跳的鱼虾中间,是一具毫无生机的尸体。
魂飞魄散的科皮克慌忙报了警,德文郡和康沃尔郡警察局(德文郡、康沃尔郡以及锡利群岛的警察部门)的警员伊恩·克莱纳汉(Ian Clenahan),第一个赶到现场。
他回忆说,见到尸体的那一刻,自己萌生出了一种奇怪的错觉,觉得有人在此之前给死者“搜过身”(当然根本没人碰过),因为这具尸体,异乎寻常地“干净”:
死者为男性,法医估计年纪在45岁左右,死亡时间超过一周,因为一直浸泡在海水里,面部特征已经无法辨认。他身穿长袖衬衫、长裤(皮带)和棕色皮鞋,衣服和鞋子分别在美国和加拿大制造,但没有任何个性化标记(比如姓名缩写),口袋里也没有任何能推测身份的东西(比如常见的钱包和钥匙)。
死者唯一的个人特征,是右手手背上的一处纹身,以及一块银色的劳力士腕表,腕表的时间停在6天前(22日)的11点33分。
(劳力士的时间停在22日)
纹身的年代颇为久远,图案很模糊,法医们最开始以为,纹身的图案大概是雪花或者星星。
(死者右手上的纹身)
经过尸检发现,尸体的肺中有海水,说明死者入海时还活着(死因是溺水)。
死者身上有两处伤口,在左臀部有一大块淤伤,后脑上还有一处撞击造成的外伤(深度不致命)。不过,仅凭这一点,不能肯定死者生前遭受过他人击打,这两处伤口也可能是死者在落水时,撞到岩石或者其他硬物造成的。
德文郡拥有全英国最长的海岸线,各种海上事故屡见不鲜,投海自杀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所以克莱纳汉最初并没有觉得这次的案子有多特别。让他苦恼的是,无法确定这具无名尸的身份。
他首先调查了布里克瑟姆的码头、各家旅馆和船屋,虽然这段时间有不少人前来度假钓鱼,但没有失踪人口的报告。在全国的数据库,也没有指纹和DNA和死者匹配(当时DNA技术刚刚起步,数据库很不完善)。
警方又费了很大心力,检索了全英国的失踪人口报告和文身数据统计库,甚至还曾在德文郡和康沃尔郡的媒体上公开征求信息,但全都一无所获。
几周过去了,死者依旧姓名不详,虽然尸体早已被放进冷库,但整个警局依旧对这个“无名氏”的身份冥思苦想,法医部门的一位领导,有一天向一位朋友谈起此事,这位朋友突然灵机一动,想起自己曾在杂志上读到过的一篇文章:
“如果是块真劳力士的话,好像都有个序列号吧?我记得文章上是这么说的……”
当时网络还不普及,基层警探们对这种高端奢侈品牌不甚了解。警方于是联系了劳力士的英国分部,公司人员告诉警方,如果这块劳力士是正品,那么在表盘侧面,的确会有一个唯一序列号,如果它曾在国内的珠宝店维修或者保养过,也许还能找到买主的名字。
(正品劳力士上的唯一的序列号)
另外,工作人员还告诉警探们一个重要信息,劳力士手表的机芯,一般都有42-72小时动力储备,手表未佩戴或静止不动后,隔一段时间才会停走。因为它完全防水,浸泡在海里也不会受损,所以可以依照手表上的时间,推测死者的死亡时间。
这只劳力士被火速寄到了分部,几天之后,公司联系了警方,他们确认这只表是正品,经过专业测试和鉴定后,专家们将死亡时间精确到了7月20日。
公司的记录显示,这块表曾三次被送到不同分店维修(分别是1977年/1982年/1986年),留下的寄送地址也不尽相同,收寄人的名字倒是一致:普拉特先生。
警方又联系了这些地址,终于获得了普拉特先生的全名:罗纳德·约瑟夫·普拉特(Ronald Joseph Platt)。
普拉特是不是就是这位无名氏死者呢?警方开始查找他名下的租约,发现他最近的地址是埃塞克斯郡(Essex)切尔姆斯福德区(Chelmsford)的一所房子,距离尸体被发现的布里克瑟姆有200多公里。
(切尔姆斯福德-布里克瑟姆)
德文郡和康沃尔郡警方联系了埃塞克斯警方,请对方协助进行调查,埃塞克斯警局的彼得·雷德曼(Peter Redman)警长联系了房东,发现普拉特在6月21日(尸体被发现5周以前)就搬走了,也没有留下新家的地址。
对普拉特的情况,房东一问三不知,不过,他翻出了普拉特租房时提供的推荐信,写推荐信的人名叫大卫·沃利斯·戴维斯(David Wallis Davis),戴维斯没有留下地址,只有一个手机号码。
(推荐人大卫·戴维斯)
雷德曼警长拨通了大卫·戴维斯的电话,向他介绍了自己的身份,一般说来,在死者身份和死因没有最终确定的阶段,警方不会明确告知对方具体案情,但戴维斯很有技巧地“迫使”雷德曼警长告诉了他发生了什么,之后主动表示要前往埃塞克斯警局,向警方详细说明情况。
第二天,戴维斯如约前来,他给雷德曼警长的第一印象不错,他看上去50出头,身材高大,随和,友好,举手投足充满自信,穿着打扮看似随意,但看得出衣服做工精良,价格不菲。他没有提起自己的国籍,但雷德曼警长从口音猜测,戴维斯先生大概是个美国人。
戴维斯先生向警方提供了不少罗纳德·普拉特的信息,比如他曾经在1960年代参过军,有个名叫伊莱恩·博伊斯(Elaine Boyes)的前女友,他还告诉警方,罗纳德·普拉特十分向往加拿大,甚至在手上纹上了加拿大的枫叶标志(就是那个疑似星星/雪花的模糊纹身)。普拉特也的确在几年前去了加拿大,打算在那里定居,但不久前又回到了英国。
戴维斯先生还说,大约在六月末,自己曾和普拉特见过一面,后者表示要去法国“重新开始”,借走了自己一大笔钱,之后就没了音讯……
(罗纳德·普拉特,手上有枫叶纹身)
对普拉特的死亡,戴维斯先生显得很悲伤,声称和他是不错的朋友,但他也无法解释为何自己的朋友会殒身大海。
最后戴维斯先生热情地表示,如果之后有什么事情,自己会尽可能提供帮助,还给警方留下了自己的地址:埃塞克斯郡莫尔登(Maldon)区伍德汉姆·沃尔特(Woodham Walter)村的“小伦敦农舍”(Little London Farmhouse)。
莫尔登和切尔姆斯福德是两个毗邻的行政区,“小伦敦农舍”距离罗纳德·普拉特最后的住址,不过20分钟车程。
(莫尔登和切尔姆斯福德是两个毗邻的行政区)
雷德曼警长把这些信息转述给了克莱纳汉警员,按照戴维斯先生提供的信息,德文郡和康沃尔郡警方申请调出了1960年代的军方档案,最后通过牙医记录比对,确认了死者的确是罗纳德·普拉特。
(普拉特的牙医记录)
警方认为,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应该可以结案了。他们推测,罗纳德·普拉特是从英国前往法国途中,在横渡英吉利海峡的时候出现了什么意外,不幸坠入了海中,这样的事故每年都会发生。
但克莱纳汉警员还有一个疑问:罗纳德·普拉特在6月21日离开了切尔姆斯福德的住处,7月20日葬身大海,那么,这一个月里他在做什么?
克莱纳汉警员觉得,自己必须把普拉特最后这段时间的行踪还原出来,才可以安心结案。因为戴维斯是目前已知最后见过普拉特的人,所以克莱纳汉决定再联系一次戴维斯。
然而戴维斯的移动电话,拨打了数次都无法接通,于是克莱纳汉再一次委托埃塞克斯警局的雷德曼警长,烦劳他去一趟戴维斯的家。
雷德曼警长于是驱车前往伍德汉姆·沃尔特村,他之前从未来过这里,乡村的景致广袤而荒凉(也没有什么路标),雷德曼警长很快就迷了路。
兜兜转转了很久,雷德曼警长终于找到了(他以为正确的)地方,一位老先生打开了农舍的大门,雷德曼警长问道:“这里是‘小伦敦农舍’吗?”
“你找错了,这里是‘小伦敦之家’(Little London House),隔壁那家才是——你找谁呀?”
“大卫·戴维斯。”
老先生笃定地摇了摇头:“你找错人了,那家的主人,名叫罗纳德·普拉特。”
两个罗纳德·普拉特
第二天,雷德曼警长又一次来到了伍德汉姆·沃尔特村,但他没有前往“小伦敦农舍”,而是溜进了隔壁的“小伦敦之家”,悄悄打听这位自称为“罗纳德·普拉特”的“戴维斯先生”的情况。
“小伦敦之家”的老先生告诉他,隔壁的那家人已经在这里住了3年,男主人是个高个子美国人,有个比他年轻很多的小娇妻“诺埃尔”(Noel),还有两个小女儿,大女儿只有3岁,小女儿还是个婴儿。
“普拉特先生”似乎是做股票和投资买卖的,似乎颇为阔绰,老先生还补充说:“他在德文郡还有一艘游艇呢!”
(冒充成罗纳德·普拉特的“戴维斯先生”)
雷德曼警长说服了这位老先生,不要透露任何风声,之后立刻将自己得到的消息,告知了德文郡和康沃尔郡警方。两地的警方一致认为,这个原本即将以意外事故结案的案子,需要进行彻底的调查。
埃塞克斯警方开始低调地监视这位“戴维斯先生”,德文郡和康沃尔郡警方则掘地三尺地寻找“大卫·戴维斯”和“罗纳德·普拉特”这两个名字的相关信息。
警探们跑遍了英国的各大政府机构(它们的工作效率一向“有口皆碑”):移民局、税务局、社会保障局、公用事业公司(供水供电供暖这类机构)、签证签发机构、结婚、出生和死亡登记处、各家银行、信用卡公司……最终获得了以下信息:
只有一份档案和“大卫·戴维斯”有关,这份档案来自移民局,一个名叫大卫·戴维斯的人,在1945年就离开了英国,目的地未知,从未有回国记录。很显然,现在的这位“戴维斯先生”并不是大卫·戴维斯本人(本人最少也要70岁了)。
关于“罗纳德·普拉特”的记录非常多,比如“戴维斯先生”家两个小女孩的出生证明,就登记着“父亲:罗纳德·普拉特/母亲:诺埃尔·普拉特”。
另外移民局也证实,最近三年,真正的罗纳德·普拉特(也就是死者),的确一直生活在加拿大。而“戴维斯先生”(我们暂且还是这样称呼他),则一直冒用着死者的身份,生活在英国。
警方还发现,“戴维斯先生”的那位小娇妻诺埃尔,身份同样是伪造的,她的“原名”叫“伊莱恩·博伊斯”(结婚后改了“夫姓”)——而“伊莱恩·博伊斯”,正是死去的罗纳德·普拉特前女友的姓名。
克莱纳汉警员找到了真正的伊莱恩,她居住在英格兰北约克郡的哈罗盖特,听到罗纳德溺亡的消息,伊莱恩非常伤心,她告诉了警方更多关于罗纳德的生平。
令警方意想不到的是,伊莱恩和“戴维斯先生”也非常熟悉,正是通过她,罗纳德和“戴维斯先生”两人才得以结识。
罗纳德·普拉特出生于1945年3月22日(去世时51岁),他的父亲曾经在加拿大的萨斯喀彻温省(Saskatchewan)任教,罗纳德在那里长大,父亲离任后,一家人又回到了英国,但罗纳德一直对这个度过孩提时代的国度充满眷恋。
回到英国后,罗纳德参了军,他在20岁的时候结婚生子,但这场婚姻很快就破裂了,无论是妻儿还是家人,罗纳德之后都罕有和联系,他哥哥布莱恩说,弟弟人很好,但却是一个不合群的“孤狼”。
(罗纳德·普拉特)
1973年,罗纳德退伍,他自学了修理电器的技能,成了一个电器维修技师。接下来的近10年里,罗纳德几乎独来独往地生活着,直到他遇见了伊莱恩。
伊莱恩是哈罗盖特一家艺术品拍卖行的助理,她回忆说,罗纳德是个非常内向、害羞且拙于言辞的人,但在这个封闭木讷的外壳下,是一个足够温和善良的男人。伊莱恩喜欢艺术、爱好摄影,颇有文艺气息,罗纳德留下的大多数照片,都是由她拍摄的。
(伊莱恩·博伊斯)
伊莱恩的印象里,似乎只有两样东西,能让罗纳德变得健谈。
一是那只劳力士手表,那是罗纳德的“宝贝”,他随时都会戴在手上,甚至洗澡的时候都不会摘下来;
另一个就是加拿大,罗纳德总是畅想着移民加拿大,在那里自己能找回童年那种简单而纯粹的幸福。
然而这对情侣都没有钱,移民加拿大,对他们而言只是一个遥远的梦想。
1989年的一天,伊莱恩工作的拍卖行,来了一个身材高大的外国顾客,想要看几幅拍卖行里最昂贵的画作。不过,他很快就把这些画抛在一边,和接待他的伊莱恩相谈甚欢。
这个人自称“大卫·戴维斯”,他说自己是美国人,正打算在哈罗盖特定居。戴维斯先生风趣健谈又随和可亲,对伊莱恩摄影、旅行这些爱好赞口不绝,还兴致勃勃地询问她和男友的“爱情故事”,两人交谈了两个多小时,末了,戴维斯先生热情地对伊莱恩说:
“来为我工作吧!我会给你比现在高得多的工资。”
(罗纳德和伊莱恩)
伊莱恩惊喜交加,她猜想戴维斯先生大概是传说中那种不按常理出牌、有些怪癖的“美国富翁”,她惋惜地告诉他,自己和男朋友打算将来去加拿大,恐怕无法为他工作很长时间。
戴维斯先生露出了迷人的笑容:“那么,就让我为你们尽快实现这个梦想吧!”
伊莱恩辞去了工作,进入了戴维斯先生的“卡文迪许公司”(The Cavendish Corporation)。她把自己的男友也介绍给戴维斯先生,罗纳德几乎立即被这个风度翩翩的美国人所征服,对他崇敬有加。
戴维斯先生对这对情侣非常慷慨,不但付给伊莱恩丰厚的工资(都是现金),还让两人都担任公司的董事。他告诉伊莱恩,他之所以不想出面(成为董事),是害怕美国的“贪婪吸血鬼”前妻向自己索要赡养费,所以他想将这家公司,名义上划在伊莱恩和罗纳德的名下。
伊莱恩的主要职责,是到欧洲各国出差“考察商机”,罗纳德也经常同她一道前往。戴维斯先生让她拍摄了很多房地产和艺术品的照片作为“参考”。但伊莱恩事后回忆起来,戴维斯先生似乎从未真正做成过任何一场交易。
出差之前,戴维斯先生都会“体贴”地给伊莱恩一大叠法郎或者瑞士法郎(当时还没有欧元,这两种货币是欧洲各国的硬通货)。每次出差剩下的钱,伊莱恩都会按照戴维斯先生的吩咐,存进他瑞士的国际银行账户。
(从左到右:“戴维斯先生”、罗纳德、伊莱恩)
这些细节事后看来都颇为诡异,但在当时,伊莱恩没有一丝怀疑。戴维斯先生在哈罗盖特有房子,是教会活动的积极分子,每个人(包括当地牧师)都对他赞不绝口。
他总是显得非常虔诚,时刻都在热忱地谈论着上帝,就像伊莱恩所说:“如果一个人很虔诚,你就会下意识认为他是可信的。”
1992年年末,罗纳德和伊莱恩受邀前往戴维斯先生家过圣诞节,在那里,他们见到了戴维斯先生的女儿:诺埃尔。
(戴维斯先生的女儿“诺埃尔”)
诺埃尔是个青春靓丽的少女,不过看起来有点羞涩,很少说话,每次说话,似乎都要偷偷打量父亲的脸色。
戴维斯先生送给罗纳德和伊莱恩一张贺卡作为生日礼物,贺卡上写道,他将承担两人前往加拿大的所有费用,但条件是,两人必须要在1993年二月底之前启程。
(戴维斯先生送给罗纳德和伊莱恩的贺卡)
梦想成真的罗纳德大喜过望,不过伊莱恩还有些许疑虑,现在距离二月底只有两个月时间,为什么要如此匆忙呢?
不过,戴维斯先生很快用各种理由说服了他们,他还“细心周到”地为他们考虑了在公司任职董事的问题。如果两人去了加拿大,那么签署一些公司文件时就会特别麻烦,所以他建议:将罗纳德和伊莱恩的签名刻成印章,这样他自己就可以直接签署文件,还能省去不少麻烦。
1993年2月,罗纳德和伊莱恩启程前往加拿大。临行之前,戴维斯告诉他们,自己还会照常给他们发一个月的工资,帮助他们在加拿大站稳脚跟。
罗纳德和伊莱恩感激地在心中感叹:“戴维斯先生是多么好的一个人呀!”
不过,那个让他们心心念念的加拿大,并不如想象中的美好。当时正值寒冬,两人都很难找到工作,处处碰壁的生活让罗纳德更加消沉封闭,两人的感情也逐渐破裂。
1993年5月,伊莱恩的妹妹结婚,她作为伴娘独自回国参加婚礼。作为“家庭朋友”的戴维斯先生也受邀出席,他听到伊莱恩和罗纳德分手的消息,显得非常遗憾,费尽口舌地劝说伊莱恩和罗纳德复合,可是伊莱恩决心已定,她告诉戴维斯,婚礼之后,自己不会再返回加拿大。
(婚礼上的戴维斯先生)
婚礼结束后没几天,戴维斯先生毫无征兆地搬了家,他还偶尔会和伊莱恩联系,但除了一个移动电话号码,伊莱恩对戴维斯其他情况一无所知。
她不知道的是,自从他们搬到加拿大后,戴维斯先生就开始以“罗纳德·普拉特”的身份示人,整整3年的时间里,两个“罗纳德·普拉特”同时生活在大西洋两岸。
当警方告诉伊莱恩,他们之前就曾找过戴维斯了解情况后,伊莱恩大为震惊。因为不久之前,她还曾和戴维斯通过话,此时距离警方通知他罗纳德·普拉特的死讯,已经过去了将近三个月,但戴维斯对罗纳德·普拉特的死亡只字未提。
伊莱恩记得,自己还曾问戴维斯:“你最近有听到罗纳德的消息吗?”戴维斯则回答:“没有!我自从6月末就没见过他,听说他去法国了……”
伊莱恩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她告诉克莱纳汉警员:“这里绝对有什么事很不对头!”
就在警方联系上伊莱恩后不久,“戴维斯先生”突然打来了电话,他听起来和往常一样随和亲切,当得知伊莱恩知道罗纳德的死讯之后,他的声音突然变了,接着他问伊莱恩:“能不能和我见一面啊?”
伊莱恩很害怕,但她意识到,如果自己拒绝,一定会引起对方的警觉,于是她和戴维斯先生相约在哈罗盖特一起喝咖啡。
见面之后,戴维斯先生和她说起罗纳德的死(当然没有提起警方找他的事),说着说着还潸然泪下。然而,从前围绕在他周围的光环,似乎一下子消失不见了,伊莱恩只觉得他的每一句话都虚假至极,敷衍着和戴维斯告别之后,她立即给警方打了电话。
两郡的警方一致决定,他们不能再放任“戴维斯先生”继续自由行动,他极有可能已经意识到警方对自己的怀疑,如果销毁证据,或者除掉其他知情人(比如伊莱恩),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戴维斯先生”一从哈罗盖特回到“小伦敦农舍”,埃塞克斯警局的雷德曼警长就带人逮捕了他,之后他们又逮捕了他的“妻子”,两人被一同带到德文郡和康沃尔郡警察局接受审问。
“诺埃尔”表现得很平静,但她坚持要带上一只大包,声称里面放的是必备的婴儿用品。警探们觉得这只包沉重得可疑,于是打开检查,结果发现,里面是一叠厚厚的瑞士法郎和两根闪闪发光的金条。
埃塞克斯郡警方在“小伦敦农舍”展开了仔细的搜查,他们发现了若干幅珍贵油画、18根金条、多得令人眩晕的一叠叠法郎和瑞士法郎,以及不少照片,其中还包括“诺埃尔”的不雅照。
然而,警方后来单独询问“诺埃尔”时才赫然发现,“诺埃尔”并不是“戴维斯先生”的妻子,而是他的亲生女儿。
大海捞针
被捕的“戴维斯先生”依旧表现得彬彬有礼,向警方殷切地表示,自己将“全力提供帮助”,因为这里“一定有什么误会”。然而,一旦警方开始提问,“戴维斯先生”就温文尔雅地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看来,“戴维斯先生”胜券在握,深信警方没有足够证据起诉自己,绝不可能从他这里得到招供。
警方唯一的办法,是寻找能将“戴维斯先生”和这起案件联系在一起的关键性证据,这些证据必须环环相扣,逻辑上难以辩驳。而此时此刻,能将他和案件联系起来的关键性物证数量为零。
警方现在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困境,如果以“冒充他人身份”的罪名起诉“戴维斯先生”,虽然证据确凿,但由于这属于轻罪,他很快就会被假释;如果以“涉嫌谋杀罗纳德·普拉特”扣留他,那“戴维斯先生”会被关押一周,警方必须在一周内找到足立案的关键性证据。
德文郡和康沃尔郡警方选择了后者,他们和埃塞克斯警方开始争分夺秒地重新搜集证据。他们出动了所有的警员,再一次询问所有证人,试图寻找任何新的线索。
在发现尸体的渔民约翰·科皮克这里,出现了第一个突破口。科皮克一脸自豪地告诉询问他的警员,自己早就知道那具尸体“哪里不对”,并且补充说,那天捞上来的,其实还有一只船锚——科皮克还推理说,凶手一定是用这只船锚绑在死者身上,让他沉入海中。
警员无语地问他,这样重要的线索为什么不早说啊?科皮克一脸无辜:“你们又没问。”
科皮克又告诉警员,这只船锚被一个朋友要走了,警员急忙去追查这位朋友,发现他将船锚又转手给了自己的老妈,这位老太太则拿它去跳蚤市场售卖。所幸这只船锚(标价15磅)一直无人问津,累得半死的警员终于追回了它。
(和尸体一起捞上来的船锚)
铁制的船锚上,一般都会镀上一层锌来防止生锈。物证科检测了这只船锚上的锌涂料,发现和尸体皮带内侧的残留物质一致;另外死者后脑的伤口和大腿上的淤伤,都和船锚的形状一致。
也就是说,罗纳德·普拉特正是被这只船锚打晕之后,这只船锚被拴在他的皮带上帮助下沉,罗纳德·普拉特于是在丧失意识的情况下溺水身亡(在打捞过程中,船锚和皮带分离)——罗纳德·普拉特无疑死于谋杀。
警方现在手中的第二条线索,是“小伦敦之家”那位老先生提供的信息:“戴维斯先生”在德文郡有一艘游艇,他们搜查了“小伦敦农舍”,发现了几张戴维斯在游艇“简夫人”(Lady Jane)上的照片。然而,这艘船究竟在什么地方?
(游艇“简夫人”)
巧合的是,一个路过的外勤警员(他是航海爱好者),在分析案情的白板上,看到了“简夫人”几个字。他突然记起在自己常去的旱坞(在岸边的人工船坞),好像有这么一艘船——“简夫人”的确就停在那里,它被整船打包送进了物证部门。
法医在“简夫人”上发现了罗纳德·普拉特的毛发和血迹,游艇的靠垫上发现了死者的血迹,这艘游艇正是“案发现场”。
(游艇的靠垫上发现了死者的血迹)
接下来,警方在堆积如山的信用卡收据里,发现了一张“罗纳德·普拉特”名下信用卡的支付收据,这张收据来自德文郡达特茅斯(Dartmouth)一家名叫“Sport Nautique”的航海用品商店,时间是1996年7月8日。
这家商店的店主对“戴维斯先生”记忆犹新,他记得一个“高大、有魅力的美国人”和一个英国人(也就是死者罗纳德)一同前来,一共购买了7件商品,其中6件都是很常见的航海用品,第7件是一只10磅重(4.5kg)的船锚。
这只船锚和美国人的游艇并不适配,但他还是执意买下了它,但奇怪的是,他没有购买配套的锚链,店主之后常常疑惑,这个美国人买下这只船锚,究竟是为了做什么?
(购买船锚的商店)
在“简夫人”上,警方找到了那6件航海用品,它们还被装在“Sport Nautique”商店的购物袋里原封未动,另外在这只购物袋的把手上,物证人员提取到了“戴维斯先生”的指纹——也就可以证明,这只船锚是“戴维斯先生”亲自购买并带到了案发现场。
在搜查“小伦敦农舍”时,警探们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仪器,这个仪器来自游艇“简夫人”(案发后偷偷卸了下来),上面写着三个大写字母:GPS。
全球定位系统(GPS)由美国军方研制,1994年才全面建成,在当时属于妥妥的新潮技术,两郡警方对此闻所未闻。
当他们弄懂了这个仪器的用途后,不由得大喜过望,立刻派两名警探前往提供仪器的伦敦分公司,一边请他们调出7月20日当日“简夫人”的航行线路,一边观摩学习。
(古早时代的GPS)
数据显示,7月20日当日“简夫人”的航行路线,就在渔夫约翰·科皮克打捞起尸体的区域内。
达特茅斯码头的一位渔民也证实,7月20日傍晚,他看见两个人有说有笑地开着“简夫人”出海。显然,这两人中的一个,就是死者罗纳德·普拉特,那么,能不能证明另一人就是“戴维斯先生”呢?
警方询问了伪装成戴维斯妻子的女儿“诺埃尔”,她作证说,七月初的时候,自己和父亲前往南德文郡度假,在这期间,她每天晚上都和父亲呆在一起,只有一天是例外:7月20日那天,父亲告诉她,自己要开着“简夫人”出海,他很晚才回到住处,并且浑身湿透,看上去精疲力竭。
至此,案件的最后一块拼图也终于归位——但警方仍然不知道“戴维斯先生”究竟是谁,他们把这位身份成谜的凶手的指纹,发给了国际刑警组织。
仅仅几个小时后,他们收到了一个惊天回复:这位“戴维斯先生”真名为阿尔伯特·约翰逊·沃克(Albert Johnson Walker),是加拿大警方的头号通缉犯。
阿尔伯特·约翰逊·沃克
阿尔伯特·沃克生于1946年,故乡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他成长于一个大家庭,是家中唯一的儿子。阿尔伯特·沃克高中时就辍了学,打了无数零工之后,被一家信托公司聘为银行出纳,他同时还兼职为他人报税。
23岁那年,阿尔伯特·沃克和一个名叫芭芭拉·麦克唐纳(Barbara Mcdonald)的苏格兰女子结婚。
麦克唐纳一家是虔诚的基督徒,阿尔伯特·沃克也很快融入妻子家的宗教社区,他仪表不凡又乐于助人,很快成为教区的“骨干分子”。这些教友很多都找他帮自己报税,日后阿尔伯特·沃克成立公司时,也大多成了他的投资人。
(阿尔伯特·沃克)
阿尔伯特·沃克和妻子芭芭拉一共生了4个孩子,分别是茱莉娅、希娜(Sheena)和希瑟(Heather)和儿子邓肯(Duncan)。
阿尔伯特·沃克的岳母尤其满意这个女婿,家人都说她对阿尔伯特比自己的儿子都上心。妻子芭芭拉也对丈夫忠心耿耿,他的一切指示都会当作圣旨对待,在外人面前也不遗余力地维护他。
(阿尔伯特·沃克与妻子、子女和岳母,后排中间为希娜)
1980年,沃克成立了“沃克金融服务公司”,这个公司一度形象良好,蒸蒸日上,先后开设了6家分公司。
但到了1986年,阿尔伯特·沃克的“完美外壳”开始出现了破绽,先是他和某教堂执事妻子的婚外情曝光,之后他的一些投资也越来越受到质疑,妻子芭芭拉也终于对他的“奇怪癖好”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
然而,无论是四个孩子还是芭芭拉的家人,一律都站在阿尔伯特这边,认为离婚的责任全部在芭芭拉身上。
阿尔伯特·沃克曾因家暴被捕(没有起诉),因此留下了指纹,正是通过这些指纹,英国警方和国际刑警才得以在日后确认他的身份。
(阿尔伯特·沃克的指纹)
1990年,阿尔伯特·沃克借口去瑞士滑雪,带着15岁的二女儿希娜逃往欧洲。加拿大警方迟来一步,发现他已经卷走了加拿大和美国客户总计320万美元的财产。
临行之前,他还将芭芭拉和孩子们居住的房子偷偷进行了抵押,将钱存入了自己早已开设的国际账户中。阿尔伯特·沃克东窗事发后,芭芭拉和三个孩子几乎露宿街头。
1993年,沃克在加拿大被指控犯有18项欺诈、盗窃和洗钱罪。成为加拿大头号通缉犯,国际刑警组织第二大通缉犯,但此时他早已逃得无影无踪。
阿尔伯特·沃克先是借用了自己一位美国客户(大卫·戴维斯)的身份来到英国,但他深知,这个身份和自己年龄差距太大,另外因为它来自自己的客户,被顺藤摸瓜的风险也很高。他需要一个和自己之前人生轨迹全无瓜葛的新身份,与他年龄相仿、发色瞳色一样的罗纳德·普拉特,实在是最完美的人选。
阿尔伯特·沃克于是将罗纳德和伊莱恩招入麾下,一边以工作为名,诱骗伊莱恩为自己去欧洲各国洗钱,一边拟定了一个完美的计划。将罗纳德送到他梦寐以求的加拿大,他和伊莱恩在那边定居后,自己和希娜就可以借用两人的身份,高枕无忧地在英国生活。
(阿尔伯特·沃克和希娜)
然而他没有料到,伊莱恩很快就回了英国,但这个变化影响不大,只要离开约克郡(当时各郡之间资料数据很少共享),希娜仍然可以用“诺埃尔”这个名字生活,毕竟她不参与任何公共事务、没有账户和驾照,只有一张偶尔需要用到的社保卡,总和“丈夫”在一起的她,也几乎不会有人怀疑。
真正致命的事情,是罗纳德回到了英国,穷困潦倒的他,跑到埃塞克斯郡去投奔沃克——在小小的埃塞克斯郡,如果存在两个罗纳德·普拉特,事情迟早就会露馅,所以真正的罗纳德·普拉特必须永远地消失。
1996年7月20日,沃克借口带罗纳德出海夜钓,在船上谋杀了他——直至被杀,在罗纳德·普拉特的眼里,这位“戴维斯先生”,大概一直都是自己最信赖的“大恩人”吧。
1998年春,“劳力士谋杀案”在英格兰初审,沃克从始至终拒不认罪。1998年,他以谋杀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至于希娜,警方和陪审团一致认为,她当时已经被父亲彻底洗脑,另外对谋杀案的确一无所知。在这之后,她回到了一直苦苦等待她的母亲芭芭拉身边,低调地抚养自己的两个孩子(她拒绝透露孩子的生父是谁)。
2005年,沃克被引渡回加拿大,又以欺诈、盗窃和洗钱的罪名叠加判刑,至今他仍在加拿大监狱中服刑。
虽然阿尔伯特·沃克早已被审判,但回想起这件案子,两郡的办案人员仍然隐隐“后怕”,这起案子充满了戏剧性的“意外”。
雷德曼警长有时不禁会想:
如果那个手气不佳的渔民,没有换个地方打鱼呢?要是没有那块劳力士手表呢?
但如果从一开始,警方就满足于将尸体当做无名氏,如果在听取“戴维斯先生”的证词后,没有克莱纳汉警员的“较真”,就草草结案......
如果自己没有迷路、敲开了另一家的房门,阿尔伯特·沃克是不是就会逃脱法网?要是那只船锚被卖掉了呢?若是找不到那艘游艇呢?……
警察不是英明神武的名侦探,他们也是人,会犯错会失误会后知后觉。真正的侦查过程,也不远远不会是文艺作品里的惊险刺激,往往只是在浩如烟海的可能性里,持续不断地“大海捞针”。
也许,和过人的聪明才智相比,对逝去生命的审慎和重视,才能让所有的“完美犯罪”,终究出现那么一点点的“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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