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广告
当前位置: 聚焦 > > 正文

环球观天下!武汉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报销比例+起付标准

2023-01-12 18:42:00 来源:本地宝

武汉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标准


(相关资料图)

1、一类、二类医疗救助对象

不设置起付标准。对其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分别按照100%、80%比例救助。

2、三类、四类医疗救助对象

起付标准分别为3000元、7000元。对其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分别按照70%、60%比例救助。

年度医疗救助限额

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和住院医疗救助共用年度医疗救助限额。

1、一般疾病救助:

① 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年救助限额为2.6万元;

② 二类医疗救助对象按80%比例救助,年救助限额为2.6万元;

③三类医疗救助对象按70%比例救助,年救助限额为1万元;

④ 四类医疗救助对象按60%比例救助,年救助限额为1万元。

2、重特大疾病救助:

① 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年救助限额为7万元;

② 二类医疗救助对象按80%比例救助,年救助限额为7万元;

③ 三类医疗救助对象按70%比例救助,年救助限额为4万元;

④ 四类医疗救助对象按60%比例救助,年救助限额为3万元。


武汉市将医疗救助对象按照困难程度划分为四个类别,分层分类救助。

1、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

2、二类救助对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3、三类救助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4、四类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加强与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政策衔接,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待遇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资助。

关键词: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2015-2022 南极直播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2022077823号-13   联系邮箱: 317 493 128@qq.com